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天爱优创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3〕137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天爱优创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商请处置黑龙江省天爱优创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黑危转函〔2023〕91号)、《关于商请处置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黑危转函〔2023〕11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省天爱优创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10吨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900-049-50)转移至天津中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转移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计划改进工艺设施并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因此,不同意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500吨废电路板(900-045-49)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利用。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