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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2〕299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津环固转〔2022299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2-8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400废磷酸900-300-34转移至天津三一朗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2212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按照贵局要求,现将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反馈如下

静海区生态环境局陶林暄;联系电话:022-28913487

                              202275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静海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