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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06


津环固转〔2021310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处置征询意见的函》(固体函〔20214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产生的500废电路板900-045-49)转移至泰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11130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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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