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0时起天津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10月15日上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得到全面改善。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预警解除信息,从10月15日10时起终止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