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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启动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来源:津云 发布时间:2021-07-28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烟花”影响,7月28日夜间至30日白天有暴雨到大暴雨,降雨具有间歇性,过程累计降雨量60~100毫米,局部(东部地区)可达120~180毫米,其中中心城区60~90毫米、蓟州区50~80毫米、滨海新区70~11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40~70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29日白天至前半夜。7月28日至31日海河流域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其中徒骇马颊河、黑龙港运东水系、大清河中下游、海河干流、北三河下游、滦河下游、漳卫河下游累计降雨量为70~120毫米,局部150~200毫米,个别站点超过250毫米。据海洋部门预报,7月28日至29日期间,本市将出现一次台风风暴潮过程。按照《天津市防汛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市防办决定于2021年7月28日15时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区各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点位“一处一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做好防洪排涝御潮抢险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市区分部将组织水务、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加快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闭。防潮分部将组织做好风暴潮防御各项工作。文化旅游部门将做好景区景点安全防范工作。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将及时分析研判停运、停工形势,做好各项工作。蓟州区防指将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