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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度解读之八 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天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近期持续推出《规划》系列深度解读。

本期解读专家是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赵翌晨。



主持人:

请问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哪些任务安排和工作举措?




专家: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治理监管、法治、市场、科技政策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信息、监测、执法、宣教、应急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统筹发展与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制度;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健全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加强企业法人代表、环境管理人员等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督查检查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畅通和规范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途径,强化社会监督。加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二是着力完善环境治理监管、执法、市场、科技等政策体系。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科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环境治理法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稳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环境治理科技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服务力度,加强基础性理论课题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和壮大环保产业发展。


三是大力提升生态环境信息、监测、执法、宣教、应急等治理能力。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信息能力。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能力建设,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平台,提升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和基地建设,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