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血管造影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 022-24538902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血管造影机)项目 |
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杨崔路东侧秋海广场1#楼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主楼一层DSA机房 |
2020年9月25日 |
津环辐许可表〔2020〕025号 |
2020年10月13日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