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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2-01-28 16:15

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各类执法行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


为,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谋划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思路和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举措,努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水平。

一、坚持科学精准原则,全面抓实行政执法工作

深刻把握依法执法、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原则,切实服务保障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着力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一)着力加强执法力度。周密制定《2021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明确工作方向,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季节性专项执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净土保卫战专项执法、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固体废物相关领域执法行动等10项专项执法检查,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185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01件,共处罚款1.13亿元,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40件。

(二)着力挖掘执法深度。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积极抽调14轮次91名精干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监督帮扶行动,在监督帮扶过程中,天津组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新式执法监测装备的作用,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深度挖掘污染环境案件线索。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查获的5起案件作为优秀典型案例全国通报,10名事迹突出先进个人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圆满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帮扶任务。

(三)着力拓展执法广度。积极参加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会议,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依照部署开展联合检查,全力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三地共联合排查企业及点位241处,发现处置问题30个。创新联合监管机制,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签订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畅通了生态环境领域与农业领域问题线索通报、案件协办渠道。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成立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组成的行刑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工作。全年共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召开联席会议28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8次,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23条,其中涉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1条,涉行政拘留案件线索12条。

(四)着力提升执法精度。提升科技执法赋能,综合运用自动监控平台、无人机、电力数据等科技手段发现违法行为,通过各类非现场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余起;紧盯问题部位,加强在线监测设施和排污口规范化检查,严厉打击第三方运维记录不准确、排污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监测平台不达标、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查处在线监测环境违法案件20起;拓展执法领域,对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组成“执法人员+管理部门+行业专家”的联合专案组,对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突击检查,有效规范了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

二、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落实三项制度和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两个重要抓手,通过“巩固、充实、提高”三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执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巩固法治基础,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开展,实现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持续推进现场检查、调查询问、采样监测、文书送达等执法过程的全程录像制度,不断完善调查取证的相关程序,案件检查过程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录音录像;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 “立案审查、法制审核、第三方法律顾问协助案件办理、案件审议”的案件办理实施细则。专人专岗,组织全市法制审核人才队伍对行政处罚决定从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角度进行全面法制审核。市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全年共召开案件审议会90次,审议案件340件。

(二)充实法制积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实施“每周一训”。先后邀请天津铁路法院法官、行业专家等专业老师,针对《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在线监测、垃圾焚烧发电、及我市钢铁企业的中控DCS(分散控制系统)和污染物治理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专题培训。二是配套“知识竞赛”。通过微信小程序,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开展执法知识评测,营造“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学习气氛。三是组织“专家实训”。聚焦钢铁企业现场各个产排污环节和工艺设施,邀请国内钢铁领域行业专家带领执法人员组成实训组,采用边检查边授课的创新形式进行实战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全方位指导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程度。

(三)提高练兵质量,打造环保铁军主力军。一是坚持法制练兵,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制定完善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3期案卷交叉互评,对各区已公示案卷进行评查,共计评查案卷258份,并梳理优秀案例形成典型案例汇编,有效提升了案卷制作规范化水平,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向新闻媒体发布133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用鲜活案例敲响治污警钟。二是坚持实战练兵,全面提升能力。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定期对各区开展执法大练兵及优化执法方式督导,摸清底数、督促进度、提出意见、查漏补缺。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开展全市实战大比武,在公平竞技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坚持科技练兵,优化执法方式。购置并积极运用无人机、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微风风速仪等新执法装备,形成 “空中、地面”立体式打击,助力一线执法提升效能。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探索形成“智慧执法”新模式。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力量,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汇集在线监测、环评、排污许可等相关行业专家,对120余家排污单位开展了“审计式”核查,全面评估排污单位守法情况,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提高了执法检查精准性。 

三、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坚持普法宣传、监督帮扶、举报受理三项措施,努力实现严格执法与社会效益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企业自主污染防治意识。为提升企业为主体的污染防治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培训讲座等活动,将普法明白纸等普法宣传资料送入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专业的普法服务。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开展“送法入企”6800余家次,发放普法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开展普法培训110余次,培训企业7200余家,参培人员8500余人。

(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帮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各区贯彻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行差异化监管模式,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杜绝出现“一刀切”等敷衍式做法,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邀请行业专家、执法专业组对辖区内典型行业、重点区域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体检帮扶、把脉会诊,帮助企业找到了在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的薄弱点,解决环境管理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统筹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统筹市区两级执法信息,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职权内容确保检查内容全面、详实,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注重群众诉求,着力解决困扰群众的环境问题。持续完善环境污染举报受理及查处机制,采用属地管理与市级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群众诉求,实行市、区两级回访制度,确保举报事项件件有落实。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提升奖励标准,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管积极性。全年共受理生态环境方面群众投诉举报4538件,办结4536件,其余举报件正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

2022年,我局将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建立立体化执法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对各区执法工作指导督导,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整体指挥、调度、协同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精细队伍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着装、执法证件管理,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精准执法”,积极实施“科技执法”,高效推进“依法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落实我市“双碳”目标。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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