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财函〔2023〕181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津热集团北辰供热有限公司宜兴埠8C供热站燃烧器低氮改造
项目撤项的复函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关于撤销宜兴埠8C供热站燃烧器低氮改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收悉。我局经研究,同意天津市津热集团北辰供热有限公司宜兴埠8C供热站燃烧器低氮改造项目撤项,请你们配合我局按程序及时收回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及利息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附件:环保专项资金撤项项目汇总表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环科院 闫 平
联系电话:8767194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环保专项资金撤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所在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资金下达文件 |
功能科目 |
下达中央资金(万元) |
收回中央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北辰区 |
宜兴埠8C供热站燃烧器低氮改造项目 |
天津市津热集团北辰供热有限公司 |
津环财函〔2021〕162号 |
2110301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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