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财函〔2023〕18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帝达地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退回结余环保
专项资金的通知
天津帝达地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上报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锅炉煤改气项目已完成验收复核。按照专项资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需退回结余环保专项资金95.2万元。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附件:结余环保专项资金退回明细表
2023年10月2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环科院 闫 平
联系电话:8767194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结余环保专项资金退回明细表
序号 |
所在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资金下达文件 |
功能科目 |
下达中央资金(万元) |
收回中央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东丽区 |
锅炉煤改气项目 |
天津帝达地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
津环财函〔2022〕176号 |
2110301大气 |
966 |
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