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财函〔2023〕102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开发区慧谷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供热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退回
结余环保专项资金的函
天津开发区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上报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项目已完成验收复核。按照专项资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需退回结余补助资金255.8万元。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环科院 闫 平
联系电话:8767194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