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环气候〔2022〕35号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37号)要求,为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快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的应用推广,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编制工作。为做好我市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征集和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推荐要求
1、符合国家和我市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3、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4、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5、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推广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6、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明显的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优先推荐。
三、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申报单位按附件2、3、4要求编写技术报告、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或市发展改革委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为“2022+行业+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各推荐单位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3项。我们将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附件:1.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表
2.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3.《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
4.证明材料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 李帆
联系电话:87671547;
邮 箱:qihouchu@tj.gov.cn;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郭平贵
联系电话:23142163;
邮 箱:sfzggwhzc@tj.gov.cn;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梁玉桂
联系电话:83608021;
邮 箱:sgxjjnyzhly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