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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5-05

               

               

特急    

               

               

          

                            

               

               

津发改规划2017335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津政函〔201746),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细化和延伸,是指导各领域十三五时期发展的重要文件。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环保局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完善协调推动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督、动态监测及评估。    

三、我委将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组织、衔接和协调,积极探索和创新,完善规划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规划顺利落实,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市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    

2.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75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5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