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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和平区、河西区、津南区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31

津环环评许可函〔2020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