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港内快速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6-07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港内快速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港内快速路段)

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线路走向为主线西起海滨大道西侧(起点桩号为YK21+345.699),向东以高架桥形式跨越海滨大道、跃进路及北港西路后落地,终点接港区内海铁大道(终点桩号为YK23+841.600)。本项目建设采用主线桥梁和地面辅道的形式,并建设主线与东海路、跃进路互通式立交匝道,其中主线长约2.5千米,采用城市快速路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辅道全长约2.7千米,采用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匝道全长约2.5千米,采用高速公路匝道标准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的燃油废气,以及路面施工的沥青烟。施工期挖填土方和砂石料、平整土地、材料运输、装卸物料、铺浇路面等环节都有扬尘发生,其中最主要的是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作业扬尘。施工扬尘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就随之结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有限,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时会产生CONOxTHC等,但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道路施工期的沥青烟会对工程沿线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但是随着施工的结束沥青烟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运营期主要空气污染源是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大气主要污染物是CONOxTHC等。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营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2、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属于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声源,对施工沿线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并且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将随之结束。

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根据预测,主线辅道并行段两侧受交通噪声影响显著,中期预测年份(2032年)昼间3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距离为距辅道边界线149m,夜间3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距离为距辅道边界线340m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类,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天津市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营期道路本身无废水产生,污染源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形成的路面径流污水,污染物主要是BOD5SS、石油类等,其浓度随着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破除现状路面产生的破路废物、建筑垃圾、钻渣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路面垃圾,主要是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

5、环境风险影响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对周边水体及对土地、陆域生态等造成污染和不利影响;施工期间进出车辆可能发生车辆碰撞、侧翻等交通事故造成油类泄漏的风险。

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可能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水体产生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植被覆盖率降低;路基填筑、工程开挖等破坏地形地貌及地表植被,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造成水土流失;工程活动可能扰动区域自然的生态平衡,对沿线动物的生存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涉及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进港三线铁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和沿海防护林带,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查程序。

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道路建成运行产生的环境污染以及运营期噪声和灯光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二是因工程建设增加了景观破碎度,降低景观自然性。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正)》、《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 年修正)》、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2 号)等的相关规定,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移动柴油机械污染防治,坚决禁止不达标工程机械入场作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无尾气排放合格证车辆禁止入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外购;沥青随到随铺,缩短沥青运输车辆在现场的等待时间。

运营期通过加强道路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无尾气排放合格证车辆禁止上路,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等措施降低大气环境的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等。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在本项目主线桥梁段和匝道段设置直立型隔声屏障,定期保养、维修隔声设施,确保隔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制定运营期噪声监测方案,加强跟踪监测的频率和强度。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再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和场地抑尘洒水等用途;施工营地排水应做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排入周边雨水管网;施工过程中严禁将生产废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含融雪盐的地表径流进入绿地;禁止散装未遮盖运输车辆上路,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桥梁路段均设计防撞护栏,以防止车辆撞击护栏或桥墩后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事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及钻渣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破除现状路面产生的破路废物用于本项目路基回填;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收集、分类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运至垃圾清运站;在道路沿线设置禁止随意丢弃垃圾标识,提醒过往车辆司乘人员,以减少垃圾的排放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制定好施工方案,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施工前应详细进行前期调查工作,明确地下管线的位置、数量、埋深、权属等,避免施工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制定施工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运营期道路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并在日常运行时严格执行监控及巡视制度;按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原始地貌;施工前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乔木、灌木以及城市绿化草本植被全部采取异地移栽的保护措施;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永久占地进行异地补偿;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施工等。

运营期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对于线路涉及交通干线防护林带、沿海防护林带等区域的路段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此处路段加强管理。

/

202267日—202261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