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传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南区 |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工程的主要任务: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消除河道内源污染、封堵废弃排污口防止偷排污水、保障河坡稳定,改善河道内水质,提升河道内水生生态环境。通过修复堤顶道路和挡墙,可较大程度改善交通条件,对河道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条件。 2.主要建设内容为: 对马厂减河3.781千米河道进行整治,其中河道清淤3.565千米,清淤量约9.95万立方米;对河道两岸历史遗留的14个排污口进行封堵;复堤长度436米,修复堤顶挡墙30米,堤顶道路2514米;新建一处支流口防护。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厕所,并设置化粪池,粪污委托市城管委定期清掏,生活污水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作业过程中围堰修筑拆除、疏干排水、底泥清淤以及渗水排出等对周边地表水体将产生短期不利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装卸和堆放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过程。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施工过程会产生车辆燃油废气,废气属于无组织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THC、CO、SO2、NOx等。河道底泥清淤及弃淤场弃置过程会产生异味气体。对作业点和交通道路附近大气环境可能造成污染。 4.固废环境影响 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建筑材料、弃土、弃淤。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5000平方米,其中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面积为146760平方米,涉及海河、马厂减河、交通干线防护林带、中心城市绿廊,所有占地均为临时占地,主要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已经取得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严格落实《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2.施工导流排水采取少量多次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城管委清掏,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弃淤场的澄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3.推行绿色施工,用智能渣土车运输土方,施工工地实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倒运散体物料及运输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在无大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本项目施工机械所用的燃料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清淤工程工期避开暑期高温天气,及居民区处于施工区域下风向的时段;清淤出的底泥由运输车辆及时清运,淤泥通过密闭罐车运送,减少了沿途恶臭气体的释放。 4.施工期建筑垃圾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部门及时清运;弃土、弃淤运送到制定弃淤场,平整后绿化。 5.严格执行《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等规定,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涉及海河、马厂减河、交通干线防护林带、中心城市绿廊,均为临时占地,占用面积为146760平方米,主要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已经取得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项目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可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清除河道内源污染,减少排入河道水体的污染负荷,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本河道湿周范围内的水生态环境。 | / |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