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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下瓦房站至解放南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下瓦房站至解放南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7671863

    真:022-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下瓦房站至解放南路段)

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线路起自琼州道大沽南路路口,沿琼州道敷设,至琼州道解放南路路口,到达本工程终点。线路全长540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1座地下站——下瓦房站,与地铁1号线、5号线换乘。8号线车辆采用A型车6辆编组,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最高运行速度80km/h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可能导致征地范围内道路绿化带的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扬尘也可能使沿线植被受到破坏或不良影响。施工中的挖掘机、重型装载机械及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振动可能影响周围居民区、医院等敏感点。施工过程中的生产作业废水,尤其是雨季冲刷弃土临时堆场和泥浆池产生的泥浆废水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扬尘污染和燃油施工机械尾气排放,主要来源于车站、隧道地表开挖、土石方工程、出渣运输过程。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列车运行噪声、风机噪声及风管气流噪声通过风井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车站结构渗漏水、凝结水及出入口雨水由泵抽升至地面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泵抽升至市政污水管道;车站及隧道内的空气通过风机、风井与地面空气进行交换,轨道交通运营初期车站及隧道内留存的施工粉尘和装修材料散发的气味通过空气处理箱由风井排入地面空气中;车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地面,由城管部门收运处置。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措施

1)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

2)选择低噪声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3)尽可能充分利用车站设备、出入口及管理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的屏障作用,将其设置在敏感建筑物与风亭或冷却塔之间。

2、城市规划及建筑物合理布局

未开发地块在城市规划及建设过程中,下瓦房站1号风亭组(新风亭设3米长消声器,排风亭设置4米长消声器,活塞风亭设4米长消声器)结合超低噪声冷却塔,环控设施周围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为56.1 m2号风亭组(新风亭设3米长消声器,排风亭设置4米长消声器)结合超低噪声冷却塔,环控设施周围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为55.8m3号风亭组(新风亭设3米长消声器,排风亭设置4米长消声器),环控设施周围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为36.9m4号风亭组(新风亭设3米长消声器,排风亭设置4.5米长消声器,活塞风亭设4米长消声器),环控设施周围1类区噪声达标防护距离为25.6m。不宜在轨道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点,否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高其建筑隔声要求,使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临噪声源的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二)减振措施

1)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

2)工程设计采用的60kg/m钢轨无缝线路,对预防振动污染具有积极作用。

3)运营单位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4)全线使用特殊减振措施840延米,投资约1092万元。使用高等级减振措施140延米,投资约112万元。使用中等级减振措施100延米,投资约20万元。共计投资1224万元。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沿线区域已有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下瓦房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纳入既有的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大气污染防护措施

1)严格控制风亭周围土地建设规划,区域规划建设时要求距排风亭15 m范围内不宜建设居民区等敏感区域。

2)为有效减轻排风亭异味影响,应在排风亭周围种植树木、并将高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点设置。

3)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既有利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又可减轻运营初期风亭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运营初期,轨道交通内部积尘扬起,通过风亭排出后对出风口附近局部范围内的外环境存在一定污染,工程竣工后,应对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清扫。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土的建筑垃圾,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2)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下瓦房站乘客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城管部门统一处置。

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下瓦房站至解放南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2021830-20219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