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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要求,《宝坻区八门城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符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申报要求,通过生态环境部入库审核,拟支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8万元。

特此公示。

附表

天津市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内容

中央补助

金额(万元)

自筹金额

(万元)

1

宝坻区八门城镇农村环境整治

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

对宝坻区八门城镇进行农村环境整治,对小甸村和张头窝村养殖小区内共计12条黑臭水体进行治理。主要的治理工程内容有以下三项:(1)控源截污工程。封堵各个养殖户至水体的排污口,配套资源化利用工程。(2)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对沟渠内黑臭水体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对沟渠底部进行清淤疏浚,对底部污泥进行清除。(3)生态恢复工程。采取水体净化技术、人工增氧等方式长效保持水体水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系连通,实现水体的生态恢复,并长效保持。

318

4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