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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肿瘤医院 迁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肿瘤医院迁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肿瘤医院迁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天津市肿瘤医院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医院核医学楼内东侧部分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肿瘤医院拟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将医院分子影像及核医学诊疗科现有PET-CT中心进行迁建,迁移至院内核医学楼内东侧部分,并进行辐射屏蔽改造,设为新PET-CT中心,使用核素18F68Ga,其中18F(氟-18,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335E+7Bq,年最大用量为1.67E+13Bq);68Ga(镓-68,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32E+7Bq,年最大用量为6.66E+11Bq),均用于PET-CT显像诊断,新PET-CT中心总计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4.467E+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新PET-CT中心延用现有PET-CT中心368Ge校准源,1枚放射源(活度:5.55E+7Bq)位于PET-CT一室设备内;两枚放射源(活度:1.85E+7Bq3.515E+6Bq)位于PET-CT储源室;新PET-CT中心PET-CT一室延用现有PET-CT中心Discovery 690PET-CT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800mA);PET-CT二室延用现有PET-CT中心Discovery MIPET-CT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440mA)用于PET-CT显像诊断。

1)本项目工作场所分区布局合理并有相应标识,从事放射性操作的房间门外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

2)配有铅防护设备设施,工作台面配备易去污的防污染材料。

3)放射性废液由专用的排水管道排入新PET-CT中心的衰变罐中,暂存衰变30天后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放射性药物的分装在带有负压的手套箱中进行。手套箱经处理的废气与各室废气经各自独立管道汇总进入主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过滤后排放至室外大气。

5)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专用的铅垃圾桶内,在废物间暂存衰变超过30天后,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可对放射性固体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其中专用排风系统过滤装置中的废活性炭和手套箱中的废过滤材料等作为危险废物),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医院已配备MINI6100个人剂量仪1个、Inspector31682表面巡测仪4个、ISMFH40G-L辐射巡测仪2个、451P手持射线检测仪2个、FJ1200环境级X/γ辐射测量仪1个、智能型多通道γ剂量仪1套、FJ1210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1个,用于辐射剂量监测,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

7)医院已为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剂量计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报告书填写)

2024422-202442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