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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肿瘤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肿瘤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肿瘤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天津市肿瘤医院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医院PET-CT中心(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肿瘤医院拟投资3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对现PET-CT中心(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进行退役,该中心已许可使用三种核素11C(碳-11,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E+7Bq,未生产、使用)、18F(氟-18,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48E+8Bq,生产、使用)、68Ga(镓-68,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11E+7Bq,使用),该项目实施后将现PET-CT中心中生产、使用11C注销;使用18F68Ga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368Ge校准源(活度:5.55E+7Bq1.85E+7Bq3.515E+6Bq);使用2PET-CT射线装置(型号:Discovery 690型、Discovery MI型)均搬迁至新PET-CT中心;1台回旋加速器搬迁至天津市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使用。

PET-CT中心退役工作由天津市肿瘤医院负责,为了防治并减轻污染,主要从辐射管理措施、污染治理、废弃物整备、辐射安全与防护、警示标志以及全过程跟踪监测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已制定详细的退役方案,成立退役工作组织;制定去污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擦拭去污物品;对废弃物进行整备,以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配备监测仪器及辐射防护用品,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防护;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进行人员巡逻保卫;自觉开展全过程跟踪监测,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及监测方案。

(报告书填写)

2024422-202442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